信网2月15日讯 近日,人民银行网站披露了2023年首批行政处罚信息,其中,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两家金融机构,合计被罚款超2700万元,8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罚款数万元不等。
据银罚决字〔2023〕6号,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;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;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。中国人民银行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处以1376万元罚款。
据银罚决字〔2023〕11号,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;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;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、假名账户。中国人民银行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处以1388万元罚款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》,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将受到罚款: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;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;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;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、假名账户的;违反保密规定,泄露有关信息的;拒绝、阻碍反洗钱检查、调查的;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。(信网记者)
(来源:中国人民银行)